服务机构:民政局
联系人:石太、马秀兰、周措吉、刘玉红、索南措
联系方式:0973-8753083
办事流程:
1、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2、当事人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5、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6、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8、颁发结婚证。
法律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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