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3月21日在泽库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财政体制改革的攻坚年,经济形势持续复杂多变,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们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县委十三届九次全委会议和省、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狠抓预算执行和管理,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积极推动财税体制改革,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有力地支持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211万元(税收收入3543万元、非税收入66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36%,比上年同期增长10.43%增收39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

——国税收入完成355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245%,比上年同期增长275%,增收226万元。

——地税收入完成3406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05%,比上年同期增长121%,增收589万元。

——财政部门主管的各项收入完成450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55%,比上年同期减少52%,减收417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5448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77%比上年同期增长3.75%增支5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18万元,增长7.5%;公共安全支出3012万元,下降48.3%;教育支出24883万元,下降10.26%;科学技术支出965万元,下降29.4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43万元,下降6.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77万元,增长1.24%;医疗卫生支出12897万元,增长43.04%;节能环保支出7567万元,下降15.6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158万元,增长78.59%;农林水事务支出36830万元,增长39.78%;住房保障支出8334万元,下降60.77%;支持经济发展等其他各项支出4901万元,增长1.45%

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156397万元,比上年增加5881万元,增长3.89%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11万元,省补助收入147650万元,调入资金20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2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448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46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2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720万元,减去结转下年专项支出1261万元,净结余45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14万元,其中:省补助收入206万元,本级收入10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14万元,无结转。

需要说明的是,一是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数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有较大幅度增长,收入方面: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93875万元(省、州专项补助和转移支付补助等增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15万元;支出方面:主要是相应安排省、州专项补助支出增幅加大。二是转移支付和县级最低财力保障资金的增长,2016年新增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142万元,各项人员工资调资、增资补助3091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生态畜牧业、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规范津贴补贴等政策性地方承担部分的重点支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做大财力总量,财政实力显著增强。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我们始终把抓收入、增总量摆在财政工作的首位,增强财政实力,扩大支出规模。财税部门共同努力,积极克服“营改增”等减收因素的不利影响,及时量化分解任务,坚持月度分析通报制度,加快支出进度,以支促收,增强了地方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4千万元,顺利完成增长10%的目标任务。加大争取省上支持的工作力度,积极跟进汇报,抓准重点项目和政策增长点,特别是在民生保障、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平安与振兴工程专项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藏区发展专项等方面取得突破。全年共到位各类专项资金75317万元。争取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142万元,较上年增加914万元。增资等结算补助20704万元,较上年增加2426万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3000万元。落实天津对口援助资金1200万元。全县总财力比上年增长3.89%,达到156397万元。(二)强化支出管理,提高民生保障能力。落实月度支出责任,采取加快预算批复下达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政府采购进度等有效措施,狠抓支出进度。紧盯项目实施黄金期,强化资金和项目对接管理,财政支出均衡性大大改善,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率达到98.77%,有力地保证了民生和重点支出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实现“零增长”。在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的同时,有效配置财政资源,确保民生支出需要,全县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118165万元,民生支出占比继续保持在76.5%以上优先支持精准扶贫,落实16356万元,集中财力、集中投向,全力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支持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连片特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教育发展,落实资金24883万元,继续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三江源地区教育补偿机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和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教育补助,支持薄弱学校改造、学前教育扩大资源规划、农村牧区初中校舍改造、中小学标准化、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等;支持卫生事业发展,落实资金12897万元,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药品“零差率”和重点学科建设,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村卫生室管理运转机制,支持重大疾病防治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支持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落实资金1443万元,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力度,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支持村文化活动室建设;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落实资金18377万元,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和就业再就业政策的有效实施,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医保筹资补助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和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资金8334万元,继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建设;支持城乡社区建设,落实资金24158万元,支持实施高原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及平安与振兴工程,有效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三)深化体制改革,有效提高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施零基预算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了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分类分档、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县级项目支出管理,在保障基本支出的基础上,项目资金重点安排法定配套、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以及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县级部门预算综合绩效考评覆盖面达到100%探索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扩大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全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部门整体支出综合绩效考评。注重落实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预算绩效管理导向作用。三是推进国库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优化支付流程,提高直接支付比例,直接支付比例达到99%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完善动态监控机制,加大违规问题核查通报力度,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纠偏和威慑作用。继续扩大公务卡用卡范围,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四是大力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规范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黄南财政网、宣传栏等方式,分批、有序地主动公开,对涉及民生等7个方面共48项预算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了财政和预算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五是开展了会计代理服务、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六是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范围,规范各单位国有资产采购行为。七是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6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总额为1801.81万元,统筹安排使用1347.37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领域。

(四) 加强财政监督,夯实管理基础。坚持标本兼治,着眼源头治理,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依法理财、规范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切实扎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笼子。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多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明确了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申报程序、信息公开等内容,初步建立了“部门管项目、财政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专项资金监管体系。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和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规范和改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落实预算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主体责任,强化协调和前期准备工作,加快资金拨付。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以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教育、支农、扶贫、生态环保项目资金为重点,加大预算执行监督、会计监督、非税收入检查和重点专项资金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

2016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得益于上级财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经济发展的结构性问题突出,后续财源不足。进入新常态以来,长期积累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问题更加突出。从需求侧看,固定资产投资因连年快速增长基数很大,社会投资能力不足,后续投资增长也将趋于放缓。税收收入增收乏力,特别是“营改增”政策的影响。

二是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平衡预算难度增大。在现行体制下,财政支出责任下移、财力层层上收的趋势不断加强,地方在财政收入的调节和分配方面没有自主权,支出规模却不断扩大。首先是基础设施、教育、支农、医疗卫生等各类社会服务建设事项,地方财政必须全力确保。其次是不断出台的调资政策及社会保障资金缺口也需由地方财政兜底。支出责任和收入能力的不匹配,造成财政收支缺口越来越严重,并由此将形成大量的地方政府债务。

三是支出结构需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预算管理改革的深入推进,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长期以来,财政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存在着“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问题,使得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低下,在监督上存在着投资没有跟踪,结果没有问效。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克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提效,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和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理财,继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和对全县经济发展形势的分析,2017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2017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5.8%分部门:国税收入1170万元、地税收入886万元、财政主管收入565万元。

预计年初总财力为72725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0104万元(提前预告专项17815万元)。总财力比上年年初增加10242万元,增长16.39%

按照收支预算平衡的原则,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72725万元。具体项目是:人员经费支出3806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2.4%;公用经费支出233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2%;县级专项支出515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7%;地方配套支出935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2.86%;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781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24.5%(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根据省政府《关于编制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的通知》精神,编制了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50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安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2016年社保基金收入拟安排6305.6万元,支出预算6423.6万元,上年结转5091.1万元,年末收支结余4973.1万元。

2017年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中央和地方增值税将按比例实行分享,将会对地方财政收入带来较大的影响。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影响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在安排2017年县级预算时,总体把握和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努力做大年初预算盘子。地方收入安排积极稳妥,与税制改革、“十三五”财政规划年度预期相衔接。同时,将各类财力性补助和省级提前预告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了年初预算,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持续做大财力总量,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加大投入与优化结构并重,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统筹支持推进精准扶贫攻坚工作。

三、奋发进取,扎实做好2017年财政工作

2017年是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关键一年,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狠抓自有收入组织。积极培植财源,支持园区建设和产业扶持力度,加强各项产业发展。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健全完善税收保障机制,创新非税收入征缴制度,支持执收部门加大稽查、强化征管,积极挖潜,确保应收尽收。密切跟踪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严格落实任务分解、形势分析、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研判,切实提高收入质量。狠抓补助收入争取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持续加大汇报争取力度,着力在均衡性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新发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以及扶贫、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和生态保护工程等方面实现更多增量,确保财力总量稳定增长。狠抓财政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强化源头控管,坚持防止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资金、超范围和超标准列支费用等问题的发生。强化支出管理,加快预算批复、资金下达进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的对接,提高政府采购的执行效率,推动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出现新的存量资金。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强限额管理,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加大风险预警和考核问责力度,坚决控制隐性债务增长,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拓宽专项支出绩效评价领域范围。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会计改革,强化会计服务行业管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围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民生领域重点专项资金,扩大覆盖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督质量,创新监督方式,注重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切实维护财经秩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适度调整地方自行出台的承诺过高、不可持续的支出标准或提标幅度。全面落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政策措施,调整存量、优化增量,加快建立支出合理、结构优化、规范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运行机制。

(二)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加大支出优化整合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综合采取“收、调、减、控”等措施盘活存量资金,推进部门内部、跨部门和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整合。清退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支出项目,加强对支出政策的定期评估,特别是集中清理常年安排、用途固化的支出,对其中绩效不高、资金沉淀的,减少或不再安排预算。优化投资结构,落实财政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支持藏区公益性项目、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财政投资拉动作用。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上级扶贫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农牧业信贷担保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共同参与脱贫攻坚,统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加快实施教育脱贫攻坚,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加快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社会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大对低保户、特困救助供养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的支持力度。全面推开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充分赋予贫困县自主权,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着力推动财政资金效益,实现精准脱贫。健全完善民生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公共财政方向。继续支持实施好民生工程,进一步破解民生难题、回应社会关切、满足民生需求。注重加大投入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并举,妥善处理好民生诉求与财力许可的关系,渐进提高保障水平。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坚定不移推进重点改革事项。全面落实零基预算制度,夯实部门预算编制基础,完善公用经费分类、分档定额标准,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从严控制专项设置和资金规模。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并与“十三五”规划相衔接。继续做好“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等改革。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跟进实施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跟进落实中央取消、调整和规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加快推进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科学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推动建立政府财力与事权支出相匹配的资金分担机制,促进政府更好履职尽责。坚持不懈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融资支持、财政资金奖补等措施,撬动金融资本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加强政银企合作,吸引和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探索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体系: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构成。《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体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具体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为保持财政收支预算平稳运行而建立的具有储备性质的资金,其目的是以丰补歉。按照有关规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从本级公共预算当年超收收入、财力性结余、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统筹整合盘活财政存量及本级政府批准的其他收入等渠道筹集。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弥补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收支缺口、重大减收因素造成的资金缺口,以及解决党委、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所需资金等。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



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当前公





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





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





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





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推进预





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




支出成本。

财政存量资金:指存放于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而未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各类财政性资金(亦即结余结转资金)。

“营改增”: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简称,它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减少重复征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相关行业发展。具体为,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也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和采购目录,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承担或通过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以合同方式交予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根据后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其主要方式是“市场运作、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主要涵盖大多数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养老、教育、公共卫生、文化、社会服务等。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的一项新生事物,也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既体现了政府追求效率和转变职能,又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成熟,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一种崭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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