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前期工作的通知

泽政办发〔2017〕62号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前期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相关部门,拟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按照“集中办理、应进必进、充分授权、高效便民”的原则,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装修现已全部完成,预计11月下旬将入驻办公。为了在入驻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照《泽库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进驻工作方案的意见建议》(泽办字〔2017〕56号)要求,各进驻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委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驻中心,每个窗口设一名负责人,按照时间限定办结相关审批及服务事项,确保行政服务中心的高效运转。现将进驻前期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完善中心服务功能,强化窗口服务意识为主题,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服务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和加强行政审批制度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完善中心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的工作机制,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审批行为,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按照(泽办字〔2017〕56号)《泽库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进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进驻中心的15家单位、37个窗口、进驻人员39人,82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入驻。对进入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原单位不得再行受理。并按照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政策依据、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等“六公开”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程序,做好窗口和原单位的工作,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真正为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审批服务主体进驻

  经泽库县人民政府研究审议通过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收费实施单位,要无条件在中心设立服务窗口,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拖不进,并要明确职责,加强对窗口工作的领导、管理、协调,保证进驻工作顺利实施。要建立相应的窗口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从大局出发,自觉维护县委、县政府的决策,积极支持中心各项工作。

  1. 行政服务事项进驻

      1.职能整合。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单位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在内设机构、中层职数、人员编制不增加的前提下,把原有分散在部门内部不同科室的行政许可职能进行整合,整体进驻中心,在中心设立窗口;垂直部门不能整体进驻的,要把审批事项、审批权相对集中后整体前移至中心。

  2.进驻内容。各单位要切实按照泽政发(泽办字〔2017〕56号)文件要求,把本单位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集中到中心窗口办理,相关的审批专用章、证照打印系统、领导签字、有关中介、空白证照等全部进入服务大厅,确保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签字、制证、盖章、发证全部在中心完成。

  3.窗口授权。窗口单位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行政许可工作上,及时协调处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中的问题。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单位)应充分向窗口业务人员授权。

      四、人员选派

      (一)选派条件                                       

  1.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熟悉审批业务操作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2.每个单位明确1名人员为窗口负责人,在大厅行使审批职责。

  (二)选派程序

  1.选派部门研究,推荐选派人选,填写《泽库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表1)、《泽库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人选推荐表》(见附表2),于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报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人:祁延军 8752094)。

  2.各进驻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流程以电子文本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

  3.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小组于2017年11月20日前审核确定进驻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并与11月底前开展相关培训与考试。

     (三)工作要求             

      1.窗口人员工作、工资关系不转,接受派出部门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双重领导。

  2.窗口工作人员在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不经行政服务中心同意不得调换。

  3.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由县考核办与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派驻部门年度考核、评先树优和工作人员提拔重用的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实施主体进驻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精心安排,严格按照要求,确保审批服务事项顺利入驻。

     (二)强化督促检查。由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联合监察室,对其充分授权,在中心现场办公,直接受理群众投诉,并对各窗口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等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审批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拟进泽库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登记表

     2.泽库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人选推荐表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信息标题: 关于做好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前期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987654321/2017-00038 发布机构: 泽库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16日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我们

主办:泽库县人民政府 维护: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 ?2007-2013 泽库县人民政府 www.boyajulight.com 中文域名:泽库县人民政府.政务

青ICP备050016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