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泽库县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泽政办发〔2017〕57号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泽库县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起草的《泽库县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泽库县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青海省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2016-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包虫病防控工作,全面推动包虫病防治“十三五”行动计划的实施,不断形成示范和带动效应,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法、科学防治。加强防治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防治水平。

      二、工作目标

  至2020年底,全县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70%以上的乡镇人群患病率在1%以下且犬感染率在5%以下。   

  三、工作指标

      (一)流行县分类及实施范围。流行县分类以2012年全国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结果为依据。我县为一类县:人群患病率≥1%或犬感染率≥5%。

  (二)主要工作指标。为切实实现全县基本控制包虫病目标,必须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到2020年,要完成病人规范管理率、人群筛查任务完成率、专业人员技能合格率、家犬登记管理率、家犬驱虫覆盖率、中小学生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流行区定居点安全饮水覆盖率等7项重点工作指标。 相关部门要将重点工作任务与指标分解到各年度,确保如期完成。

  全县基本控制包虫病行动计划主要工作指标

  序号

  工作指标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主要责任部门

  1

  病人规范管理率

  85%

  90%

  95%

   

  强化措施,巩固前三年成果,落实和提高指标完成率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

  监测点任务完成率

  80%

  85%

  90%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

  专业人员技能合格率

  80%

  85%

  90%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4

  犬登记管理率

  70%

  75%

  80%

  县农牧科技局

  5

  犬驱虫覆盖率

  70%

  75%

  80%

  县农牧科技局

  6

  中小学生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80%

  85%

  85%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教育局

  7

  流行区定居点集中

  供水率

  70%

  75%

  78%

  县水利局

  四、防治策略

  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中间宿主防制、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策略。做到“犬犬投药、月月驱虫”,同时开展羔羊基因工程疫苗免疫,主动开展人群病例筛查和监测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县宣传部门: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包虫病防治知识,全面提高群众的健康防病意识。精心组织包虫病防治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刊播包虫病防治相关知识和工作信息,以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包虫病防治工作的氛围。

  (二)县卫生计生部门。

  1.病人筛查。县乡医疗机构主动开展高发区域的人群筛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在所有流行县开展门诊筛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建立包虫病病人网络化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化管理,促进病人的规范治疗。

  2.病人治疗。对已确诊的包虫病患者100%进行免费抗包虫药物治疗或规范的手术治疗。  

  3.健康教育。编制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和通俗易懂的包虫病防治健康教育材料,指导与配合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大众传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重点加强对农牧民群众包虫病防治知识宣传,加强对各级干部和中小学师资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其对包虫病认知与防治知识水平。

      (三)县农牧部门。

  1.犬登记管理。建立犬只网络化登记管理制度,完善犬只登记管理,每年至少25%家养犬犬粪进行收集检验,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县疾控部门,掌握犬只分布状况,到2020年,犬登记管理率达到95%以上。

  2.犬驱虫与控制。实行驱虫措施。按登记管理的家犬数实行“犬犬驱虫,区别投药”策略,指导村级防疫员和农牧民做好驱虫后犬粪的无害化处理,定期指导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在无主犬聚集的场所或经常出没的区域投放驱虫药饵。采取多种方法控制并减少犬只数量。到2020年,犬驱虫覆盖率达到95%以上。

  3.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加强屠宰场(点)家畜的屠宰检疫和病变脏器的无害化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对调运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监管。并对定点屠宰场所和集贸市场从事畜产品交易的重点人群进行包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知晓率达到100%,使其了解和掌握不用病变脏器喂犬和对病变脏器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基本防治知识。

  4.中间宿主免疫。对部分牧业乡镇地区的新生羔羊,在8周龄左右进行首免,首免1个月后进行第二次免疫,此后每间隔12个月免疫一次。

      (四)县教育部门:负责积极引导学生向家长和社会传播包虫病防治知识,开展以包虫病防治知识为重点的主题活动,并将健康教育课纳入到正常教学计划当中,至2020年,中小学生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五)县水利部门:负责开展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重点解决包虫病流行区居民使用污染严重的地表水问题,优先保障定居点农牧民饮用水安全,有条件的地区供水到户,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供水到集中供水点。到2020年流行区定居点集中供水率达到80%以上。

  (六)县发改部门:负责积极争取包虫病防治等重大疾控防治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七)县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县卫生计生、农牧、城管部门对农牧区乡(镇)、村和社区无主犬的管理工作。

  (八)县城管部门:负责做好对流浪犬的数量掌握和管理,各乡(镇)政府和社区积极协调配合城管部门妥善处理无主犬,逐年减少无主犬数量,到2020年基本消除无主流浪犬。

  (九)县国土林业部门:负责做好野生啮齿类动物和食肉动物狼、狐等的包虫病日常监测工作,每年完成监测数量达到2000只以上。

  (十)县民族宗教部门:负责对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包虫病防治政策、防治知识的宣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就医,并利用各种宗教活动向信教群众传播包虫病防治知识。

  (十一)县民政和扶贫部门: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包虫病患者及其家庭开展医疗、生活救助和扶贫解困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国家针对西部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统筹安排资源,确保防治经费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技术保障。成立县包虫病防治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增强理论知识和相关技能操作水平,结合省、州、县三级医疗资源将全县的包虫病防治工作落实到位;将包虫病防治科研列入县重点科研计划,组织多部门、跨学科的联合攻关,深入开展包虫疾病原生物学、流行病学研究;利用我县藏药优势资源,应用先进技术和手段,进行药物筛选,开发治疗包虫病的相关药物;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包虫病实验室网络能力建设,提高检测和监测能力。

  (三)机构和人员保障。一是提高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包虫病诊断、治疗能力;加大各级医疗卫生人员包虫病防治知识和检测技能的培训。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开展包虫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包虫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设置专门的防治科、室、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配备专职包虫病防治人员;乡镇卫生院和畜牧兽医站设有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承担包虫病防治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补充包虫病防控专业人员。通过集中培训后充实到包虫病防控专业队伍中,使县疾控中心至少有3名专兼职包虫病防控专业人员(包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验和B超检查人员各1名)。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稳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确保犬的驱虫、新生羔羊免疫、犬粪无害化处理等防治包虫病措施的顺利实施,同时保障防治人员特别是乡镇兽医技术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防护设施设备的供应,确保防护人员安全。

  (四)经费保障。增加财政投入,多方筹集资金。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级医疗机构根据包虫病防治的实际情况,建立包虫病防治经费保障机制,县级财政将包虫病防治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给予保障。同时应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包虫病防治工作。

  七、考核评价

  将基本控制包虫病的工作目标、工作指标和防治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到部门、到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健全基本控制包虫病工作督导、检查、述职和通报制度,督促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如期实现计划目标。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泽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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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转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泽库县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987654321/2017-00041 发布机构: 泽库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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